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| 索引号: | 002482461/2019-00003 | 主题分类: | |
| 发布机构: | 省药监局 | 成文日期: | 2019-03-05 |
| 发文字号: | 浙药监规〔2019〕1号 |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: | |
| 有效性: | 有效 | ||
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
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,省局机关各处室、直属各单位 :
根据《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省局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,对2018年10月31日前制定的涉及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监管职责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。经清理,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4件,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,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。
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,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。
附件:1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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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(124件).doc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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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(4件).doc
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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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(22件).doc
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9年3月5日
相关政策解读: 《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》政策解读